名家名作
当前页面:名家名作>>汉碑 张景碑赏析

作品名:汉碑 张景碑赏析 

     此碑身四周皆残,顶部碑穿隐约可见,穿内有晕弦痕迹。碑文为隶书。现存通高1.25、宽0.54、厚0.12米。残存12行,满行23字,计229字,可识者225字。无撰书人姓名。碑文的文体属于汉代公文体裁。存河南南阳市卧龙岗汉碑亭内。1959年在河南南阳市南城门里路东出土。

       碑文记述地方官同意乡民张景包修土牛、瓦屋等设施,以免其本家世代徭役之事。碑文内容可分为三部分:第一段为南阳郡太守丞“告宛”人的公文,即同意张景“愿以家钱”包作举行立春仪式时所需的土牛、瓦屋、栏楯等设施及梨、耒、廾(草)、席(竹席)等一切用具,并为此请求免除他家的世代劳役。对此,郡府表示同意。

       第二段为宛令右丞指使追皷贼曹掾写移文书,遣张景作治“五驾瓦屋二间,周栏楯拾尺”等的公文。第三段文字残缺过多,大概是掾赵述“告宛”人的文告。此贴字法端严工细,体势开张,波磔分明,用笔峻利,方圆兼备,秀丽多姿。虽出自民间无名书手,但可直与著名汉碑《史晨》、《乙瑛》、《曹全》等相伯仲。碑中有一“府”字曳脚特长,呈刀币形,为他碑所罕见。1982年文物出版社有初拓影印本。

      此碑属于汉碑中隽永秀劲一派,笔势波磔分明,体势横扁平整,端庄自然,是上承古篆,下开楷则的汉代隶书碑群代表。




评论